山西省焦炭集团长治焦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,是由山西省焦炭集团公司控股的国有股份制企业,公司注册资本雄厚,各项手续齐全规范。公司座落于长治市解放西路12号,内部机构设有1室、7部、1队,在一楼设有焦炭运销管理服务大厅,是一个部门健全、管理规范、面向全市焦化企业提供产销优质服务,对所辖各县区焦炭公司实行行业系统管理,是长治地区唯一的集焦炭运销管理和征收焦炭生产排污费、管理与服务经营为一体的现代企业。 公司组建以来,紧紧围绕长治市委、市政府实施“三三”战略,建设“三个”长治的整体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,打造我市“碧水蓝天”工程,促进节能减排计划有效进行而积极努力工作。 山西省焦炭集团长治焦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,在省焦炭集团和长治市经委的正确领导下,对全市的焦炭产运销实行统一管理,特别是开展征收焦炭生产排污费工作以来,更是对全市焦化行业的集中整治、强化环保意识、发展循环经济起到了致关重要的作用。在焦炭外运上,既肩负着焦炭公路出境的收费管理任务,又负责焦炭铁路外运在郑州局、北京局铁路计划的申报职责,因此,公司具有管理和服务经营双重职能。 山西省焦炭集团长治焦炭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,将成为长治地区焦化行业的崛起开辟新的征程。公司将在上级的坚强领导下,充分发挥自身优势,坚持焦炭生产、运输、销售一体化,多种经营、综合发展,把长治地区的焦化行业做大做强,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,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焦化行业的主力军,为长治市的经济发展做出最大的贡献。